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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志国律师就酒驾烧车案发表律师点评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1-02

本站律师汪志国接受媒体采访报道:

男子酒后开摩托遭撞 一怒放火烧两车被捕

来源:重庆商报  2009-12-16 19:28:03

醉驾还撒野 放火连烧两辆车

男子酒后开摩托遭撞,一怒放油将自己的摩托车和对方的车烧了,已被批捕。

本报讯(记者 王松南 邱竹 实习生 朱堂宗)今年43岁的吴明杰酒后骑摩托车回家,行驶到陈家桥附近被一桑塔纳轿车撞倒。

  由于是轿车的责任,他与对方理论不成后,竟拧开到底摩托车油箱盖子,等油流出后,一把火将其点燃,烧掉了摩托车和轿车,随后被群众扭送到当地派出所。记者昨日获悉,沙区检察院已依法对其实施批捕。

  据沙区陈家桥派出所民警李警官回忆,1129日晚上6时,他们接到了群众报警称,一辆摩托车驾驶员在陈家桥至天马路路段的加油站附近将摩托车点燃,试图将与自己发生擦挂事故的桑塔纳驾车一并烧毁。10分钟后,民警们赶到了事发现场,看到大火已将摩托车整个包围,离事发现场20米远的地方,就是一个加油站,民警们赶紧从周边调来了8个灭火器,经10分钟才将摩托车与桑塔纳轿车上的大火扑灭。

  肇事者吴明杰放火烧车后,企图逃跑,但被周围群众合力拦下,将其扭送到了沙区交警支队陈家桥大队。“经过现场勘察,我们发现,确实是桑塔纳轿车的责任。”当时的值班交警说,当时桑塔纳轿车左转弯进入支路后,没有看清路况,就与吴某驾驶的摩托车产生了擦挂,擦挂事故桑塔纳轿车负主要责任。“当我一下车,就闻到一股强烈的酒气。本来我就想私了算了,可就是因为赔偿没达成一致,他就开始放火烧车。”回忆起当时的情景,轿车司机阙女士心有余悸地说。

  据值班交警介绍,吴明杰在被送至交警队后,经查酒精含量超过80毫升的醉酒驾驶标准近5倍。随后,吴明杰被刑拘。据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汪志国律师介绍说,吴明杰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昨日,记者从沙区检察院获悉,该检察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对其进行了批捕。目前,该院还在进行调查,以掌握更多的证据,并将于近日对其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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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志国 首席律师
汪志国
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重庆市律师协会,刑事、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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