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栏 |
|
本站公告: |
|
|
现在位置:首页>> 新闻动态 >> 正文 |
汪志国律师就房屋登记事项发表律师点评 |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1-02 |
|
本站律师汪志国接受媒体采访报道: 一套房子登记了三个面积七旬翁:我的房到底有多大? 2010-04-28 09:00:41 本报讯(记者 王松南 实习生 万浩睿)去年,70岁老人刘荣显继承了已故哥哥刘荣平位于江北区石门庙溪嘴的一处房产。然而,当刘荣显在办理继承手续,查询该房屋的档案时,发现该房子竟然有3个不同版本的面积。刘荣显将江北区国土资源分局告上法庭。昨日,江北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据了解,去年5月,刘荣显的哥哥刘荣平去世,刘荣显依法继承了刘荣平位于江北区石门庙溪嘴登记为46平方米的一处房产。然而,当刘荣显办理继承手续的过程中,在江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查询档案时发现,该房子竟然有3个不同版本的面积。 其中,1987年9月11日记载为57平方米,1989年3月20日记载为46平方米,1989年6月12日记载为59平方米。“我的房子到底有多大?”刘荣显十分纳闷。 昨日,刘荣显在庭上表示,他查到的一份原始材料显示,这个房子的面积应为59平方米。现在登记为46平方米的数据,并不是该房产的实际面积,而是江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篡改减少了房产登记面积。 被告江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代理律师则称,以前的国土局与房管所是两个部门,59平方米是由国土部门丈量的结果,并不能算是房屋的建筑面积,房屋建筑面积应该由房管所提供。同时,在2004年9月27日,我市颁布了《重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若土地房屋权属证书有错误,应该向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更正登记,并不应该找到国土部门。昨日,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律师支招 “刘荣显现在应该找一个专业的房产面积测算机构,进行取证。”重庆市合纵律师事务所汪志国律师支招称,房屋面积测量登记在上世纪80年代确实有不规范现象,属于一个历史问题。因此,建议刘荣显找一个专业的房产面积测算机构,委托其对自己的房子面积做一个测算。然后以测算的最终结果,向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更正登记。 来源:华龙网―重庆商报
|
| |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