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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志国律师就拾得遗失物事项发表律师点评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1-02

本站律师汪志国接受媒体采访报道:

一念之差 孕妇“捡”走2900

2010-09-10 07:48:00 来源: 重庆商报

本报讯 (记者 陈保发 通讯员 杨超)当面前摆了一个鼓鼓的钱包,是交给警察还是揣进自己腰包?30岁的四川打工妹刘某在重庆机场就遇到了这个难题,最终怀有6个月身孕的她选择了揣进腰包。面对民警调查,她说出了当时的想法:考虑到今后孩子的奶粉钱,她便一时糊涂了。昨天下午,重庆机场候机楼派出所负责人将追回的2900多元钱交还给了失主。

失主陈建回忆说,95日中午,他乘飞机抵达重庆机场,随后急匆匆来到机场长途客运换乘中心,准备买到綦江的车票,当时不知怎么搞的,车票错买成到荣昌的了,于是又去找售票员换票。就在换票的过程中,一摸钱包不见了,只好到机场候机楼派出所报警。

据处理这事的民警罗寅说,接到报警后,他们马上调出了事发现场附近的监控录像,发现是排在陈建后面,准备买票的一名年轻女子干的,该女子肚子有点突出,可能是孕妇。根据穿着打扮,民警锁定该女子是3U8782次航班(深圳至重庆)上的旅客。经查,该航班是当天中午1210到达的重庆,飞机上有180多名旅客。之后,民警经排查并请求深圳机场支援,5日晚,最终确定了来自四川自贡富顺县的刘某(30岁、农民)有重大嫌疑。然而,刘某这时已乘出租车离开了机场。

当晚,民警电话联系上了已回到四川老家的刘某。最初,她在电话里承认在重庆机场捡了钱包,但没说里面有钱。民警说,最后经民警说服教育,刘某才承认里面有钱。96日上午,重庆机场候机楼派出所副所长曾勇、民警罗寅驱车4小时,来到了刘某老家,而刘某早已带上装有2900多元现金的钱包在当地派出所等着民警的到来。挺着大肚子的刘某哭着将钱包交到民警手里,原来,她已有6个月身孕,并且家境贫困,为了孩子,一时犯了糊涂。昨天下午,陈建从重庆机场候机楼派出所负责人手里接过钱包,连声道谢,他还专门制作了一面锦旗,刘某也得到他的原谅。考虑到刘某怀孕在身,且归还了钱包,于是警方只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律师说法

捡钱不还涉嫌侵占罪

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汪志国律师称,《物权法》明文规定,拾得遗失物,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在此之前,拾得人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有意或无意得到他人钱财,均属于不当得利。因为数额特别巨大,如果刘新菊拒绝归还,将涉嫌侵占罪。

记者 王松南 见习记者 饶金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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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志国 首席律师
汪志国
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重庆市律师协会,刑事、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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