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栏
本站公告:
欢迎光临重庆律师网,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电话:18680890008。
快讯:汪志国律师办理的刑事案件捷报频传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12-05

2017125日上午,被告人张某(化名)收到了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院送达的《不起诉决定书》,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院认定被告人张某实施了交通肇事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积极救助被害人,赔偿被害人家属并取得谅解,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免除刑罚,遂决定对张某不起诉。本站汪志国律师和王方银律师在本案中担任张某的辩护人。

 

 

这是今年以来汪志国律师主办的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决定书的第三起案件,前两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分别涉嫌危险驾驶罪及行贿罪。在三起案件中,经辩护律师介入,均取得了委托人满意的结果。无独有偶,2017125日下午,汪志国律师、王方银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刘某(化名)、黄某(化名)被控故意伤害罪一案,在重庆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审理后当庭宣判二被告管制一年,二被告得以避免牢狱之灾。二被告对于案件判决结果非常满意,对于汪志国律师和王方银律师高度负责、高度专业的律师辩护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本站律师联系方式:

如果您需要聘请律师或者咨询法律问题,可立即致电18680890008(微信同号,如电话未接听,可添加微信)预约后到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办公室面谈。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聚贤岩广场9号国华金融中心A座27-29层。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汪志国 首席律师
汪志国
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重庆市律师协会,刑事、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

联系方式
手机: 18680890008
邮箱: 13883800058@126.com
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聚贤岩广场9号国华金融中心A座27-29层
     站长推荐
     本站声明

电话号码

18680890008

电子邮箱

13883800058@126.com

微信号码

cqwzgls

微信扫码 在线咨询